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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岱教授書評 《唯實主義》:識實、求實、務實及效實
2022-01-12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wǎng)、今日頭條、新華社客戶端
尊重事實、倡導務實的唯實精神一直是中華民族認知和行為規(guī)范的核心要求,為歷朝歷代傳承光大,且是為政、為民、為學、為人等必須堅守的基本原則和行為操守。唯實一直是中國共產(chǎn)黨自建黨以來反復強調(diào)的核心問題,并總結(jié)出很多中國馬克思主義的思想,像實事求是、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崇尚實干和“不唯上,不唯書,只唯實”等,其目的都是為了解決一個求實問題。一個近乎公理的“求實”反復強調(diào)了幾千年,原因就在于不唯實的問題一直伴隨著人類歷史,用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方式表述,就是唯實與不唯實一直是人類認識和實踐中的一對對立的范疇和基本矛盾。可見,不唯實是人類社會間或出現(xiàn)的客觀存在現(xiàn)象,唯實是從人類科學至上發(fā)展的高度和社會正義的角度所倡導的科學的積極價值導向。
中國歷史上存在著一些不唯實帶來的危害。例如,封建王朝政治中的“名實當則治,不當則亂”導致的山河破碎、生靈涂炭的結(jié)果;古代學術(shù)領(lǐng)域則有“惑于用名以亂實”的空虛之學導致誤世誤民的結(jié)果等。同時,歷史上唯實帶來的進步與和諧發(fā)展的實例也是不勝枚舉。在利弊分明的歷史事實面前,為何“不唯實”的風氣難以被根除,其中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從認識論上講首先就存在一個什么是“實”的認知問題,即“唯實”必先識“實”。什么是“實”,判定“實”的依據(jù)是什么,如何做到“實”等,這些看似簡單的問題由于認識的個體差異導致對“實”的認知不是一個玄而又玄的問題,而是需要從形而上層面深入研究確定的理論問題。幫助人們從哲學高度去“唯實”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理論工程,新近出版的《唯實主義》(張珂著,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在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開拓性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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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書嘗試性地從哲學上對“實”進行了概念的內(nèi)涵確定。“實”是中國思想史和哲學史上常見的概念范疇,作為名詞的“實”在歷史上至少有八種以上的內(nèi)涵界定,其中,墨子主張的“取實予名”,儒家主張的“循名責實”,其“實”都是指客觀存在的事實。班固《漢書·河間獻王傳》中記載,河間獻王劉德“修學好古,實事求是”,司馬遷《史記·莊周傳》提到的“率皆虛語,無事實”,司馬光《資治通鑒》中提到,“今以實校之,彼所將中國人不過十五六萬”,這些論述涉及的“實”的含義均指具有形而上意義的“事實”。毛澤東在談到實事求是時,指出“實事”就是客觀存在著的一切事物?!段▽嵵髁x》基于中國哲學史研究方法論的變革創(chuàng)新需要,嘗試性地提出了一種哲學史的研究方法論,即唯實主義的研究方法。雖為一家之言,但是在形而上探討唯實主義方法過程中,基于歷史上圣哲對“實”的內(nèi)涵限定,對唯實主義涉及的最高和核心范疇“事實”進行了本體論研究和界定,從而提出“唯實”之實的核心內(nèi)涵,“實”即為“事實”,包括“自然事實”“人類事實”“實證性事實”和“非證偽性事實”,并把事實的發(fā)生、存在與運動的真實狀態(tài)和過程規(guī)定為“事實性”,強調(diào)了“實”的客觀實在性。在哲學理論層面上解決了什么是“實”的問題,這有助于人們踐行唯實方法時實現(xiàn)對“實”的客觀認知和把握,避免在唯實問題上出現(xiàn)“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主觀好惡判斷結(jié)果,從而奠定了“實”的客觀基礎(chǔ),在理論上排除了長期影響唯實認知的“事實”背后的因素和邏輯動因以及未來結(jié)果等因素,更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陷入認識論分歧。
除了對“實”的內(nèi)涵界定外,該書嘗試性地從外延上提出了確定“實”的三個依據(jù)。如何實現(xiàn)求實有據(jù)一直是我國古代各學派爭論的問題,歷史上關(guān)于如何確定“實”也有很多觀點,稷下學派主張“循名而督實”,后期墨家將“名”區(qū)分為達名、類名、私名,用于表明不同范圍和種類的實。荀況提出“制名以指實”的原則,認為名為實所規(guī)定,名是用來說明實的,故同實者同名,異實者異名;什么名代表什么實,名有“共名”“別名”“大共名”“大別名”之分,依據(jù)這些不同的名,就能確定不同的實。上述觀點把確定實的依據(jù)都建立在名,即概念上,這往往容易導致“使名害于實,實隱于名”(南北朝劉晝),或如王夫之所言“知名而不知實”,更有甚者把名說成是圣人體察“天意”(董仲舒)的產(chǎn)物,名都要服從天意,最終是“名”決定“實”。荀況把各派在名實關(guān)系上的種種亂象,歸納為“三惑”,提出了“禁之”的辦法,一是“用名以亂名”;二是“用實以亂名”;三是“用名以亂實”。這個概括具有一定普遍意義,充分揭示了單純從名實關(guān)系上確定“實”的弊端,也揭示了依據(jù)邏輯關(guān)系和認識關(guān)系確定“實”的局限性和引發(fā)的問題。中國歷史上對名實關(guān)系的長期爭論,始終推動著中國哲學的認識論、辯證法和邏輯學的發(fā)展。近現(xiàn)代以來的中國革命和建設(shè)中的本本主義影響,也是一定程度上的循名定實的延續(xù)。當下中國學界對事實的權(quán)威界定有法律上的劃分:客觀事實、證據(jù)事實和法律事實,在哲學上尚無系統(tǒng)的外延界定,針對這種情況,該書提出了確定唯實主義唯一原則的事實性的三個標準:真實性(包括正確性和準確性)、主客觀的有機融合性和完整性,并對三個標準和它們之間的關(guān)系進行了深入論證,提出事實性的靈魂是真實性,這為確定事實提供了三個依據(jù)維度,特別是提出事實性的概念,極有助于人類脫離純粹主觀性的玄學和臆想斷定實,更有助于人類實現(xiàn)對自然界認知的可靠性、可信性和科學性。
中國自古治學崇尚“賢者處實而效功”,“救弊之道,在實學,不在空言”,唯實不能僅僅指“只唯心中之實”,這是典型的“偽實主義”,必須改變以往唯實的“止于心,免于行”的致命偽實弊端。唯實的終極效果體現(xiàn)主要在于務實,追求唯實的核心價值也主要在于務實和務實的功效。該書貫徹這一治學和操守道統(tǒng),也嘗試性地提出了唯實之用的務實目的。該書的務實就是按照“事實性”的原則如何去做才能實現(xiàn)唯實目的。如何務實一直是中國古代學界辯論的焦點問題,王陽明認為做到“行知合一”就是求真務實了,船山學派主張的“經(jīng)世致用”也大體上是追求務實。明清之際思想家王夫之、黃宗羲、顧炎武等人提出“經(jīng)世致用”,反對當時的偽理學家不切實際的空虛之學,主張學習、征引古人的文獻和為事,都應以治事、救世為求實急務。該書針對中國哲學史和中國歷史研究領(lǐng)域中長期存在的圭臬窠臼和思維定式,以及亟待方法論創(chuàng)新的現(xiàn)狀,論述了如何根據(jù)唯實主義的原則和方法論重新審視和分析中國哲學史。同時,基于事實性類型的不同,作者把唯實主義進一步展開為歷史唯實主義和觀念唯實主義兩種操作途徑,并通過考證中外歷史上諸多學者務實的例證,辯證地闡述了兩類唯實主義方法論在求實務實方面的要義和做法?!吧浦壅撸瑤熤鄄粠煀S”,能否做到唯實,關(guān)鍵還在于“積學于己”后親歷務實,“以致用也”,在學術(shù)研究中依據(jù)事實性來重新審視中國哲學和中國歷史,消除各種陳陳相因的錯誤,從公正、客觀和科學的角度,提供一個全新的研究方法,為中華文明的崛起提供哲學和史學的動力,這才是唯實主義所要達到有益于社會的最終目的。
唯實在識實、求實和務實,更在于效實,效實環(huán)節(jié)決定唯實全過程的關(guān)鍵結(jié)果。所以,真正是否唯實了,關(guān)鍵要通過效實來決定。效實問題是檢驗唯實的終極標準和必不可少的督實環(huán)節(jié)。中國自古有“考功效實”的說法,其核心就是做事要考核成績和成效。唯實與否,不在于唯實理論結(jié)構(gòu)和邏輯過程多么完美,也不在于講的多么唯實,而在于務實過程中知行合一的結(jié)果是否具有唯實的成效,即“責效于實”。如何在唯實過程后通過效實檢驗唯實的結(jié)果成效,這是本書留給讀者和“忠正效實之士”未來“期在可行”的研究空間。
(本文系《唯實主義》書評;原文于2021年4月15日發(fā)表于《中國社會科學報》,此文有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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